文化部第七屆公共藝術獎於10月29日舉辦頒獎典禮,揭曉「卓越獎」、「藝術創作獎」、「環境融合獎」、「民眾參與獎」、「教育推廣獎」、「民間自辦公共藝術獎」及「評審特別獎」等七大獎項的得獎計畫。本屆共計236案報名參賽,透過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嚴密的審議機制,最終有17案脫穎而出獲獎。其中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管理處勇奪「卓越獎」,「評審特別獎」則由交通部高工局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獲得青睞。文化部長李永得親自出席並頒發「卓越獎」及「民間自辦公共藝術獎」,評審委員藝術家陳建北、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專任副教授龔書章、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胡永芬、喜恩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總監陳惠婷、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榮譽教授薛保瑕等,頒發各個榮譽獎項。
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,公共藝術獎自民國88年設置以來,設置件數達4425件,投入經費逾79億元,參展的類型也更為多元,期盼持續藉由公共藝術獎的頒發,鼓勵所有投身公共藝術的公私部門及藝術家。李永得部長也特別感謝所有政府單位、機構及公民,以及更可貴的是許多民間企業、機構的參與,共同為提升美學環境努力,「透過多元的公共藝術,走進民眾的生活、走進社區,改變我們的城市,讓我們的城市更有質感、更有特色」。而為邁入公共藝術的下一個20年,文化部也已著手進行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》修法,以因應公共藝術日新月異的形式及規模,希望持續與臺灣的藝術家、創意人才攜手再創公共藝術的下個世代。
全文請見「文化部公共藝術獎」網站:https://publicartawards.moc.gov.tw/index/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