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「藝文事務著作權保障巡迴宣講」歡迎報名參加
111年「藝文事務著作權保障巡迴宣講」歡迎報名參加
文化部會同經濟部訂定《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》(下稱著作權保障辦法),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。為具體落實藝文事務著作權益,文化部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共同規劃111年「藝文事務著作權保障巡迴宣講」,以宣導著作權保障辦法及著作權概念與實務應用,積極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與事業權益。
報名參加宣講之公務人員,可登錄終身學習認證時數
(全天場次5小時、半天場次3小時)
全日場活動,將提供午餐
報名網址: